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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財產權管理 |
本公司致力於先進技術的研發,智慧財產權為景碩科技持續成長的核心資產。採取結合營運發展重點目標之策略,積極布局專利、商標與著作權,確保技術成果轉化為市場優勢,同時公司經由嚴格的內部管控,重視及保障客戶與景碩自身的營業秘密,強化公司與客戶間的信任,維持景碩競爭力。
景碩秉持「滿足客戶,追求卓越」理念,透過智慧財產管理系統的建立與管制,以保護智慧財產,並鼓勵員工創新,藉此強化市場競爭力與獲利能力。
一、景碩科技智慧財產權管理:
依據113年最新修訂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,執行景碩科技智慧財產權管理,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權管理之執行成果,114年度智慧財產權管理運作情形已於114年12月22日向董事會報告。
1.專利管理:
(1)建立:各單位依智慧財產管理規範,基於重視自己和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原則,將本公司研究與技術開發之成果轉化為專利,以此妥善保護並積極運用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。
(2)維護:研發單位依智慧財產管理規範,定期(每季)審核現有專利之商業性、產品適用性與防禦屬性,以此決定專利之維護存續。
(3)使用: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應即時授權廠商使用,與國外或大陸地區廠商之交互授權,應遵照當地政府相關法令辦理。
2.商標管理:法務智財單位負責商標權之取得、維護等相關業務。
3. 營業秘密管理:
(1)教育訓練:人資訓練單位於本公司入職教育訓練,針對營業秘密管理進行相關教育訓練。
(2)資安管理:本公司資訊安全單位會進行教育宣導、網路安全防護、郵件安全控管與裝置安全防護,構建資訊安全防護保護營業秘密。
(3)文件管理:各單位有內部文管系統,依職級與工作屬性給予不同的資料存取權限。
(4)門禁管理:總務單位為公司同仁配備安全門禁卡,依職級與工作屬性給予適當的進出區域,非本公司之來賓需登記個人信息,並限制進出區域,同時需要本公司人員全程陪同。
4.著作權管理:研發成果著作之著作內容應自行創作,不得抄襲或擅自引用未獲得授權許可之著作資料;研發成果著作應經研發處最高主管審查核可後,方得對外公開;專利申請應於研發成果發表前為之;研發成果著作人應保留相關資料之工作底稿。
二、景碩科技智慧財產權概況:
1.專利:截至114年12月31日,本公司於中華民國、中華人民共和國、美國、日本、韓國共合法取得209專利,目前維護其中131項專利,另有 25項專利申請中。
2. 商標:本公司於中華民國、中華人民共和國、美國等地區註冊景碩科技商標。
3. 營業秘密:本公司之營業秘密為一般人無法知悉,並具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,且經合理保密措施之資訊,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:
(1)製程配方與操作參數(如溫度、壓力、藥水濃度、製程條件等)。
(2)設備調校、維護及相關技術資料。
(3)研發資料、設計圖樣與測試數據。
(4)生產良率、缺陷分析及品質管制方法。
(5)原料來源、供應商清單及其議價條件。
(6)客戶名單、需求規格、歷史訂單及合約細節。
(7)公司策略、投資計畫、研發藍圖與專案排程。
(8)人力資源制度,包括薪酬架構、績效評估方法及人才培養計畫。
4.著作權: 本公司之著作權包含但不限於下,截至114年12月31日發表在各相關領域研討會及期刊論文26篇。